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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資格《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》知識點之課程(一)


  【摘要】教師資格《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》科目的知識點的量可不少,想要順利拿下考試的話,就需要認真記憶知識點才行。下面閩州教育網(wǎng)小編將和大家分享這個科目課程這一部分的知識點,感興趣的話,素來看一看吧。

  教師資格《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》知識點之課程

  課程的作用

  課程在人才培養(yǎng)和學校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,體現(xiàn)在以下幾個方面:

  1、課程是實現(xiàn)教育目的,培養(yǎng)全面發(fā)展的人才的保證

  2、課程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依據(jù),是師生聯(lián)系和交往的紐帶

  3、課程是教學方法的選擇、教學組織形式的確定、教學手段的應用的根據(jù)

  4、課程是國家檢查和監(jiān)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依據(jù)

  學科中心課程論(要素主義、結構主義)——夸美紐斯、赫爾巴特、斯賓塞、布魯納

  活動中心課程論——杜威、克伯屈

  社會中心課程論——拉梅爾德(社會改造主義)、金蒂斯·布厄迪(批判理論)

  課程目標的特征

  1、整體性。各級各類的課程目標是相互關聯(lián)的,而不是彼此孤立的

  2、階段性。課程目標是一個多層次和全方位的系統(tǒng),如小學課程目標、初中課程目標、高中課程目標

  3、持續(xù)性。高年級課程目標是低年級課程目標的延續(xù)和深化

  4、層次性。課程目標可以逐步分解為總目標和從屬目標

  5、遞進性。低年級課程目標是高年級課程目標的基礎,沒有低年級課程目標的實現(xiàn),就難以達到高年級課程目標

  6、時間性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課程目標會有相應的調整

  課程計劃

  含義——課程計劃,是根據(jù)教育目的和不同類型學校的教育任務,由國家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教學和教育工作指導性文件。

  主要內(nèi)容——課程設置、學科順序、課時分配及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等。

  課程標準

  概念——課程標準是國家根據(jù)課程計劃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某門學科的內(nèi)容及其實施、評價的指導性文件

  結構——第一部分是前言,包括課程的性質與地位、課程的基本理念、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;第二部分是課程目標,這是課程標準的核心內(nèi)容,包括總目標和階段目標;第三部分是課程內(nèi)容,是具體的知識內(nèi)容要點;第四部分是實施建議,包括教材編寫建議、評價建議、課程資源的開發(fā)和利用等。

  作用——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、教學、評價和考試命題的依據(jù),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。這對教師工作有直接的指導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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